公開招標項目中,出價最高的供應商能中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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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的,出價最高的供應商是可以中標的。
什么叫綜合評分法
綜合評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
綜合評分的主要因素是:價格、技術、財務狀況、信譽、業(yè)績、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以及相應的比重或者權值等。上述因素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事先規(guī)定。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各成員應當獨立對每個有效投標人的標書進行評價、打分,然后匯總每個投標人每項評分因素的得分。
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貨物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即權值)為30%至6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即權值)為10%至30% 。執(zhí)行統(tǒng)一價格標準的服務項目,其價格不列為評分因素。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應當經(jīng)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 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統(tǒng)一采用低價優(yōu)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價格權值×100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對同類采購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的,原則上不得改變評審因素和評分標準。